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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FA对华转播权要价44亿涉嫌歧视性定价,专家称央视坚守底线守护球迷权益

发布时间:2026-05-12人气:5
近日,国际足联(FIFA)与央视关于世界杯转播权的谈判持续引发关注。据体育媒体人张宾透露,FIFA最初开价两届世界杯打包10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72亿元),目前已降至6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44亿元),但央视方面坚持单届最高不超过2亿美元。国际足联高层将于本周抵京继续磋商。 从法律视角看,FIFA的定价策略存在明显争议。上海某商事律师柴律师指出,FIFA对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差异化定价:印度仅需3500万美元,而中国被划为“一级高价市场”,报价是其数十倍。这一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《服务贸易总协定》中关于“最惠国待遇”的原则——该原则要求成员方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,必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。转播权交易属于文化服务贸易范畴,FIFA的分级定价机制在法理上构成“歧视性定价”,有违国际贸易公平精神。 更值得深思的是,央视的“买方垄断”地位并非商业垄断,而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制度设计。根据国家广电总局2000年通知,奥运会、亚运会、世界杯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的转播权统一由央视谈判购买。这一安排的深层逻辑在于:重大体育赛事属于全民共享的文化权益,若由商业平台分散竞价,极易导致转播权价格虚高,最终由消费者以付费形式买单,损害公众低成本甚至免费观赛的权利。同时,集中采购也能有效防止境外资本恶意炒作版权价格,扰乱国内体育传媒市场秩序。 因此,央视此次坚持底线,不仅是商业谈判中的价格博弈,更是在国际贸易规则框架下,捍卫中国球迷的公共文化权益。FIFA若持续坚持不合理高价,不仅可能面临法律风险,更将损害其在中国市场的长期信誉与球迷基础。